中国有1.45亿市场主体
上半年新增1394.5万户,基本恢复到疫情前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最近几天公布,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条例》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熊茂平介绍,自2013年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8年多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着力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深化改革,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到规范市场秩序,从便利准入到便利退出,从单一部门到多部门融合,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我国注册市场主体数量从2012年的5500万增加到1.45亿,增长近1.6倍,市场主体活跃度保持稳定在70%左右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市场主体1394.5万户,基本恢复到疫情前水平
通过厘清‘证’与‘照’的功能关系,促进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双向便利,提升登记服务水平,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为发展壮大埋下土壤熊茂平表示,在放开的同时,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促进有效市场和更好地与政府融合,有效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夯实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形成了市场蓬勃,群众创业创新的新局面
熊茂平说,《条例》是在总结最近几年来商业体制改革一些成熟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它是我国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确立了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基本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监管司司长徐新建介绍,《条例》除了在登记上更加宽松便利外,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市场主体注销难,虚假登记等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将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和成熟举措合法化,呈现四大亮点一是规定了简单的注销手续,简化了材料提交和注销手续的要求二是增加歇业制度,让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歇业,最长歇业期限不超过3年三是完善撤销虚假注册制度《条例》规定了撤销虚假注册的条件和程序,并提供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四是坚持放管结合《条例》在优化出入境程序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明确监管要求,丰富监管手段,特别是引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为加强事后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熊茂平表示,下一步,要加强市场主体登记与许可审批的衔接,便于许可部门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状况,促进便利准入和准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实时更新,权威可靠的电子证照数据库,完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收集所有市场主体名下的电子证照信息,实现市场主体相关信息最多上报一次进一步理顺市场主体登记和行业监管职责,压实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