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0日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号公告称,自2021年9月15日起,将在四地四机构开展养老金融产品试点试点阶段,单一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以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开展养老金融产品试点,是银行业保险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养老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试点工作有利于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长期回报,价值投资创造价值,审慎投资,合理回报的理念,满足人们多样化养老需求
根据消息显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选择四地四机构结合全国养老金或金融改革试点地区开展试点,即武汉和成都的工银金融服务,深圳的建行金融服务和招行金融服务,青岛的光大金融服务。
103010年要求4家试点机构稳步有序开展试点,做好产品设计,风险管理,销售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工作,确保养老金融产品稳定运行同时,要坚持清理源头,持续清理名不副实的养老字样理财产品,维护养老金融市场良好秩序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局和试点地区将加强对养老金理财产品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评估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推动理财公司更加深入地服务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