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稳定住房和建筑业经济运行的若干措施》包括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支持建筑企业拓展经营领域,减轻建筑企业负担,建设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环境,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完善,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十二项内容
在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方面,《办法》提出,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个或三个子女的家庭,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的租房面积,可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
支持建筑企业拓展业务,《办法》提出,各地要落实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细化联合体业绩认定,信用分规则等措施,支持龙头企业与在闽央企,子公司,母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城市轨道交通,机场设施,大型市政桥梁,大型共同沟,大型隧道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投标。
在减轻施工企业负担方面,提出的措施是全面实行担保代替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支持信用好的企业降低缴纳比例政府投资项目不再要求企业以现金支付或储备鼓励投标人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并依法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在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完善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办法》提出,将汽车充电设施等配套设施纳入重点改造内容,城乡建设质量提升工程未在原用地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的,免于办理施工许可和施工图审查,免于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