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将分阶段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分阶段将领取失业补贴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员两类群体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实施期限为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扩大保护范围
通知提到,阶段性降低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启动条件中的CPI同比涨幅由3.5%阶段性调整为3.0%同时,CPI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6%的启动条件不变,满足任何一个条件就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实施期限为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目前已适当降低启动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分阶段进一步降低启动条件,不得提高启动条件
《通知》还明确了增量资金的保障渠道,提出对纳入低保边缘人群并降低起始条件的增量资金,以及降低城乡低保起始条件的增量资金,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实际无人照料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将由中央财政通过不同地区困难群众帮扶补助资金予以补助,其中东部地区30%,中部地区60%,西部地区80% 增量资金和其他分阶段进一步降低启动条件至3.0%以下的增量资金,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救济金的人员,其增加的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通知强调,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是群众的突出关切,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任务,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坚决守住民生底线,要落实财政保障责任,按规定对价格补贴进行财政安排全面梳理保障范围和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确保临时价格补贴在价格指数公布当月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