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半年报问询函补充回复。
2019年12月,海航投资子公司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以现金出资方式成为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出资额为10亿元。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海航投资投资的大连众城项目将不晚于2023年3月31日交付。
深交所请海航投资说明相关项目实际建设运营进展,是否与此前评估假设及租赁合同存在重大差异,相关资产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并作出风险提示。
海航投资补充回复,前期公司与执行事务合伙人芜湖奥博德次沟通,要求其提供最新进展,目前为止尚未收到对方回复,房屋交付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房屋尚未交付,并且未取得大连众城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供的项目报告。
根据海航投资与大连众城执行事务合伙人芜湖奥博沟通,其了解到项目进展情况不及预期主要是由于前期宏观情况影响及项目施工方、管理方进度原因,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一直未能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时,大连众城执行事务合伙人芜湖奥博尚未向海航投资及子公司大连飞越提供2022年度大连众城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项目报告等相关资料,公司目前无法对是否减值及减值金额进行确认及计量。
海航投资承认项目进展较为缓慢。届时能否按时交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不排除受施工方、管理方等影响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