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宁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系列市级地方标准,进一步引导规范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走深走实。该指南将于1月28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划分为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小微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食品超市、大中型食品批发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中型以上餐饮服务企业、小微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有统一管理的餐饮聚集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共15个类别。从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事故处置、自评改进、档案管理等方面予以分类指导,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科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规范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建立良好管理体系进而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